精品文档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3
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条例
教育督导就是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评估和指导。
建立和健全省级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
要,是我国教育管理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下文
是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条例,欢迎阅读 !
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最新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
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
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
督导,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按照管辖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