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建建管( 2006)第 025号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有
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 00六年三月十五日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
[2005]232 号),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自我约束、
自我保障、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上海地区建筑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就 2008 年底前本市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实施办法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