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 [2012]184 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迎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
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
知》(建办质函 [2012]114 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 2012年
5月至 6月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现将做好迎检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
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严格
按照本次检查有关要求,部署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自查。
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进行梳理,建立健全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台账,按照《关于组织开
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的要求,对所有在
建保障性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