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规范河北省石黄高速公
路沿线广告的管理, 保护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及广告设置场地所
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交通形象,促进沿线广告的良性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并结合石黄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的管
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广告指:
(一) 在高速公路用地内设置的大型单柱式广告塔(牌) 。
(二) 以收费顶棚、跨线桥、服务区建筑物等为载体,采取
架设悬挂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
(三) 其他利用占用高速公路用地所设置的广告设施。
第二章 广告设施经营权的审批管理
第四条 凡在石黄高速公路沿线及控制区内设置的各类广
告设施必须符合审批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