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的三种情况 :
第一,有投诉举报的;
第二,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对其承建的其他项目,都要进行
检查;
第三,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跟踪检查,看是否整改到位。
各地在查处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原则:
1. 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并积极予以整改的,不予
追究责任;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或发现问题后拒不整改的,要严厉
处罚。
2. 在全面检查阶段, 对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 实行多次全面
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
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3. 对 9月 4日电视电话会后新开工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
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统一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做法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抽查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
挂靠等违法行为。
(二)检查组织实施
1. 检查组成员: 1个联络员和 2个检查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