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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职工住宅分配方案
(第五稿)
根据我校发展和实现人才战略目标的需要,学校决定在新校区建设教
职工生活园区。为做好职工住宅的分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新校区职工住宅分配的各项工作。
二、报名范围
1、凡 2004年 12月 31日在册的学校正式教职工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违犯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且未进行纠正者;
(2)学校已同意调出者;
(3)外出进修和上学期满不愿回学校工作的违约人员;
(4)停薪留职及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正常上班者;
(5)在校区内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者(指购买或租住公房、房改
房、经济适用房)。
三、积分办法
1、积分标准
基础分:
(1)正厅级(含离退休的正厅级干部和老红军) 50
(2)副厅级(含离退休的副厅级干部) 、教授(含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2
45
(3)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