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玻璃工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油漆
1.1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
材料混放,并设置标志牌。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1.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开关、电器、闸刀应设在室外的专用
箱内。
1.3 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溶剂蒸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
最高允许浓度。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
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1.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
烟。
1.5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
内,及时处理。
1.6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1.7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