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使用范围
名称 分类 使用范围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0以下)
液上喷射系统 各类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水溶性甲、乙、丙类
液体的固定顶或内浮顶储罐
液下喷射系统 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
半液下喷射系统 适用于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
泡沫炮系统
(1)直径小于 18m 的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
(2)围堰内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3)甲、乙、丙类液体汽车槽车栈台或火车槽车栈台;
(4)室外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5)飞机库。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0-200)
全淹没系统 一般用于小型场所
局部应用系统
适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 A类火灾场所, 限定位置的流
散 B类火灾场所, 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 100m2的流淌 B类火
灾场所
移动式系统
适用于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的场所
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 B类火灾场所, 需要泡
沫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