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函
致: 泾县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皖建施招 JX2011042泾县西苑小区安置房
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
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综合单价,工期 18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洪泽民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
目经理资质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
4.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
(¥ 200000.00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
内与你方签定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