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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模台车承揽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20150108
定 作 方(甲方) : 中铁十局集团西北工程公司十天高速项目经理部
电 话:
地 址: 甘肃省成县
法定代表人:
承 揽 方(乙方) : 洛阳升佳机械有限公司
电 话: 18937900071
地 址: 洛阳市老城区 310国道工业区
户 名: 洛阳升佳机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洛阳市区农信联社瀍河分社
帐 号: 6700401100000001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定作物名称、数量、价款、交货的期限等
1.1交货期限:首付款到账和技术方案确定之日起 20天内供货,乙方将上述
货物运至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按标的物过磅称重,以工地现场实际过磅重量
乘以单价为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