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质量控制办法
测量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质量控制运作、 测量
成果交验。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 各级测量机构及人员都必
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测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一、 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
1. 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测量设计、
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2. 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
遗失的桩位应坚持补桩,无桩名的桩位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
不符的应予更正。
3.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做现场核对,
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
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4. 各种测量的原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做出,严
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按规
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5. 测量的作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