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近年来 ,水泥企业集团化以及国家鼓励散装水泥的使用 ,使得散装
水泥运输需求不断增长。 下文是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
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速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改善
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相
关的机械制造、科研设计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散装
水泥工作的主管机关 ;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 以
下简称散装办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
上级散装办领导。各级散装办应配备专职负责人, 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四条 各级散装办的主要职责是:
\\\(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