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宣
传工作标准(试行)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等放映
场所,夜总会、 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餐饮住
宿场所,商场市场,网吧,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学校教学
楼、图书馆、集体宿舍等。
各地可根据实际逐步扩大“三提示”范围。其他单位、
场所的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可结合实际,参照本标
准执行。
二、“三 提示 ”基本内容
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
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
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防护面罩、
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具体工作标准
区别不同场所,采取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场所工作人
员口头提示、广播语音提示、视频提示、温馨提示牌提示、
LED显示屏提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提示。
1.影剧院、录像厅等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