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 :浙价服〔 2009〕172 号 颁布日期 :2009-6-24 时效性 :
浙价服〔 2009〕172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
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服务收费
标准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企业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服务,其基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 ?(浙价服
〔2007〕147号)规定的标准降低 30%。
二、招标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其基准收费标
准按原国家计委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降低 30%。
三、测绘机构为企业提供定线放样服务,其基准收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