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年四月
目 录
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 [2000]147 号《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件一 收费标准中有关计算单位含义
附件二 采样费收费标准
一、水质采样
二、土壤及固定废物采样
三、环境大气采样
四、污染源废气采样
附件三 样品测试费收费标准
一、水质、水生生物、底质、土壤和固体废物测度费
( 一)理化测试
( 二)生物测试
二、环境空气测试
三、污染源废气测试
四、放射性监测
附件四 其它相关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浙 江 省 物 价 局 (通知 )
浙价费 [2000]147号
关于调整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环保局,各市、地、县物价局:
为了规范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服务收费管理, 保证环境监测技术专业
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局下
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