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浙政办发〔 2010〕 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
省物价局关于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运行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厅、 省物价局牵头制订的 《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若干规定 (试
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省交通运输厅 省物价局
(二○一○年一月)
为充分发挥全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 计重收费和二义性路径识别等系统的效能, 进一步完
善收费方式,提高通行效率,方便公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
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 (2007 年第 35 号公告)等的有关规
定,结合全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收费与结算方式
(一)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