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 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关键取决于销售
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
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
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
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