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消防器材基本要求
根据焦作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
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防安 [2015]11 号)和《焦作市教育
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对我
市各学校(含幼儿园)消防器材配备基本要求明确如下:
应急照明:疏散走道、 安全出口、 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
和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具宜设置在安全
出口的顶部,底边距地不宜低于 2.Om。疏散走道的疏散指
示标志灯具,宜设置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 1.Om以下墙面
上、柱上或地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 20m。首层疏散楼梯的
安全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楼梯口的内侧上方。
灭火器配备: 每个教室至少设置 1 个,每个功能室至少 2
个,厨房至少 2个,餐厅 4个,教师办公室一间 1 个、两间
以上 2 个。
灭火器设置: 每层楼两个以下教室应设置不少于 1 个灭火
器设置点,四个教室应设置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