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组织机构
责任部门:安保部
责任人:于国伟
职 责:
1、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执行工作。
(二)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1、凡在消防管理工作方面做出成绩获在发生火灾时英
勇扑救、做出贡献的,由本部门组织材料报安保部,由酒店
主管安全领导决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申
请给予酒店特殊贡献奖。
2、凡构成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直接经济处罚、行政
处分,直至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酒店或本岗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标准及奖惩规定:
(1)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炉、灶、易燃易爆品。严
禁无人监管下动用明火。
(2)不按“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进行焊割作业及
无证作业。
(3)未向安保部申报、登记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器、燃
气设备。
(4)电工、司炉工、焊工未经培训和考核,私自进行
操作。 Ⅴ、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