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丙方(总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 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承包人需到现场视察,并熟悉现场的位置、一般情况、交通情况、存放区、装卸
材料的限制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承包本工程的其他因素, 承包人以不清楚施工
工程现场的情况而提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竣工期限要求将不获考虑。 如需要工程
现场范围以外的工作用地, 承包人须自费提供该等之额外施工及存货用地及设施,
包括向政府有关部门之申请。
1.3 项目参与单位:
发包人:
总承包人:
设计人:
勘察人:
监理人:
第 2条 承包范围
根据发包人提供 A-1 地块消防工程的图纸、 资料和有关文件, 承包的施工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