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
屋顶水箱、消防泵房及连通管路,应急照明灭火器消防栓,按国家消
防标准施工到位。
2、承包方式:按合同价大包干:按国家消防标准,包工、包材料、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所有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合
格意见书。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 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乙方接到甲方
书面进场通知后 日内进场施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