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2、建设方提出的设计要求
二、设计范围
本工程为位于唐王镇。地上 2层,局部一层。
三、设计说明
1.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 :本工程消防系统为集中报警系统 ,消防控制室设于一层。
2.楼内设置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火灾报警装置。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手
动报警按钮、动作信号引至消防控制室 ;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3.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
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超过 32个时增加总线短
路隔离器;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4.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 其联动触发信号采用两个报警触发
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未特别注明一般为消防设备所在防火(防烟)
分区内的两只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