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
术规范》、《电器安装维修标准》 、电工操作规程等规范要求进行
操作、施工,严禁超负荷运行。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 应由使用部门向
工程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安装、
施工,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
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各部门需要增加电器设备时, 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
报保安部主管批准后,由工程部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四、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
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五、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
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六、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
员负责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