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国家职业标准(编号: 623030103)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混凝土工。
1.2 职业定义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
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有噪声。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有准确的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750标准学时;中级
不少于 5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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