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 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 量,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 1 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电压在 10KV及以下的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 工、运行及维护。但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特殊工程。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的安全、可靠,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受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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