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标号与强度等级
长期以来,我国混凝土按抗压强度分级,并采用 “标号”表征。 1987 年 GBJ107-87 标准改以
“强度等级 ”表达。 DL/T5057-1996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DL/T5082-1998 《水工建
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DL5108-1999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 等,均以“强度等级 ”表达,
因而新标准也以 “强度等级 ”表达以便统一称谓。水工混凝土除要满足设计强度等级指标外,
还要满足抗渗、 抗冻和极限拉伸值指标。 不少大型水电站工程中重要部位混凝土, 常以表示
混凝土耐久性的抗冻融指标或极限拉伸值指标为主要控制性指标。
过去用 “标号”描述强度分级时,是以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数值冠以中文 “号”字来表达,
如 200 号、 300 号等。
根据有关标准规定,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以混凝土英文名称第一个字母加上其强度标准值来表
达。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