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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生产加工合同
使用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方同意将
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现场搅拌站机械设备和混凝土生产委托给乙方
承包。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二、租赁混凝土站供应范围为工程基础、 主体等部分建设工程所
用之混凝土,生产总量约 1.5万立方米,包干单价为 32元/m3,一
期预计合计人民币约: 48 万元。如果因输送距离过远,一台泵无法
将砼送到工作面,则另加一台砼泵,其价格按 l0 元/m3按实计算 (单
价中不舍税金 )。
三、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工程的砼加工, 包含砼现场搅拌站的机械设备为一
台 45砼搅拌站 (保证每小时能生产 45 m3砼,否则乙方承担 l/5 设
备租赁损失 )、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