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 凝 土 、 砂 浆 试 块 制 作 、 养 护 等 要 求
一、混凝土:
1、 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
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 在单位工程施工前, 策划做好混凝土试块制作计划, 防止试块不够或漏做现象 (标样
抗压、抗渗试块,同条件结构实体检验试块,同条件拆模试块等) ;混凝土试块制作
计划必须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的有关要求;
3、 混凝土供应商(搅拌站)随第一车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包括原
材料(水泥、黄砂、石子、掺加剂等)质保书及复试报告,配合比等;
4、 取样:
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 取样量应
多于所需量的 1.5 倍;且宜不小于 20L。
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