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以 SL174—96《水利水电
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DJ16—78《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
水试验规程》、SDJ18—7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SD108—83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 、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程》等有关工程验收规程规范,
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柔性混凝土和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工程及其相关
施工项目。
1.3 除非承建单位愿意承担风险,否则用于施工实施的施工图纸、
技术要求、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必须经监理部签发。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应根据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规定, 对防渗墙造孔、成墙、
浇筑以及设备与施工工作措施等,进行验证性试验。
2.2 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将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