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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大坝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 ),SL49—94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和有关工程
验收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面板堆石坝垫层、过渡层、堆石填筑区等大坝填筑工程。
1.3 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其他关于填筑料开采、施工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质
量检验和开工(仓)签证、施工测量以及土石方开挖工程、混凝土工程、水泥灌浆工程
监理等,还应结合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二、开工许可申请程序
2.1 承建单位应在大坝填筑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 14天,将放样施测计划报告报送监
理部批准。
内容应包括:
(1)施测项目概述(包括引用的控制点,坝轴线及主要构筑物轴线,业主单位提供
的有关基准资料)。
(2)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 (包括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