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1-01-21 13:29 来源:养老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经 2010 年市政府
第 2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渭南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解决城镇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完善我
市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的目标,根据《陕西省人
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陕政
发〔 2010〕28 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我市城镇户籍, 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现役军人 ),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