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 [2012]3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城建)委、规划局、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
努力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和综合节能能力, 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和 “两型”社会建设。
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一)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
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
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 城乡规划、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将加强建筑节能监
管作为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建立
工作联动、闭合管理、上下联动、监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