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2.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规范土地权属调整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
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 2003〕287号)、《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
理操作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工
作。
第三条 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以下简称 “权属调整管理 ”),是
指土地整治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调整以及在其上设定的他项
权利的调整、确认以及变更登记的行为。
土地所有权调整包括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