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各项规章制度
源头治超巡查工作制度
一、认真履行巡查工作职责,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源头治
超工作,要对进站车辆的相关证件、 车辆是否有改拼装现象和出站车
辆是否有超载超限的登记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对货运站(场)经营者
违规现象和放任超载超限车辆出站的行为, 依照治超工作有关规定实
施处罚。
二、巡查站队人员要根据管辖区域划分, 每月每家进行不得少于
5次的巡查。巡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并及时下发企业和上
报登记台帐,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在到整改期限后,及时对整改落实
情况进行核查。
三、工作中要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主动接受社
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要严格执行全省运管人员“六条禁令” 、治超工作“五不准”
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源头治超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一、派驻人员要根据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货运源 头的治超工
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