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工艺守则
1.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我工厂生产的高低压配电装置,控制屏,
仪表盘,动力或照明箱的焊接工艺。
2. 交流工具设备、检具
2.1 交流电弧焊机,点焊机,螺柱焊机;
2.2 电焊钳,面罩;
2.3 1m 钢直尺, 3m 卷尺;
2.4 电动手提砂轮机;
2.5 木锤,尖铁锤;
2.6 角尺 500mm;
2.7 胎夹具 (屏柜焊接工装 );
2.8 手虎钳或弓形夹。
3. 工艺要求
3.1 手工电弧焊的焊缝质量要求
3.1.1焊接品焊接面必须去除油污除掉 15mm 以上明显毛剌;
3.1.2焊后冷却后及时去除焊渣;
3.1.3焊接应均匀平整,不许出现裂纹、烧穿、弧坑、气孔、
焊瘤、灰渣等缺陷;
3.1.4焊缝如出现裂纹、咬边, 其深度不得超过 0.5mm,焊缝
两侧咬边的长度之和不得超过缝长度的 20%。
3.1.5焊接接头的位置偏差一般不超过 0.2-0.4mm(见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