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斜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为保证斜井提升系统的正常提升、行人设备的安全,特制订本措施,望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
一、严格执行 “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的制度。
1、凡提升期间,严禁人员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内有人。人员需在斜井通行,应先请示井上、下信
号工,经井上、下信号工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毕后,告知井上下信
号工。
2、严禁人员搭乘矿车。
3、每次提升运输时, 1 采区主斜井重车最多只能提升 5 个/次,下放空车 5 个 /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矿车,严禁带病矿车下井使用。
超长、超宽、超高、(10 米*1.5 米 *2 米)超重(按照绞车提升能力核算执行) “四超”物品下斜井,
必须制定专门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在提升水煤车时,以车在斜井中运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洒入井筒为准。
矿车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时,速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