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兖 矿新 疆矿 业公司 吉新 煤矿
电缆 悬挂标 准
矿属各单位、科室: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2011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
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井下巷道电缆敷
设及悬挂标准。
一、电缆悬挂原则
1. 电缆必须悬挂。
2.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 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电缆
钩悬挂,在主井井筒或倾角 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
电缆卡固定。
3.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
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
时不受撞击。 电缆在意外受力时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
二、电缆悬挂及使用要求
1. 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超过 1.5m,在硐室内不超过
1.5m。
2. 在各种运输顺槽内间距不超过 1m。
3. 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 100mm 范围内变动。
4. 横过巷道电缆(过龙门处电缆)应使用电缆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