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排查实施方案
根据柳林县煤炭工业局柳煤字 [2015]306 号文件关于《立即开展煤矿重
大灾害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为集中消除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水
患治理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本矿实际,
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技术矿长、通风矿长、地测副总及瓦斯防治和水害
防治中心相关人员,对全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和水患治理进行专项排
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刘侯牛(矿 长)
副组长: 高小鹏(技术矿长)
成 员: 李文军(通风矿长) 李永明(地测副总)
高建忠(通风科长) 王 飒(地质科长)
车逢冰(通风队长) 刘海燕(监控主任)
高平海(探水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瓦斯防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瓦斯防
治中心主任李文军担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排查的信息收集、汇总及通报
工作。
二、检查的标准及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