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加工 /制作、采购廉政协议书
甲方(采 购 单 位):
乙方(供货单位 /加工户):
为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止违
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 /加工
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
一、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
礼品等任何形式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2、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
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
3.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
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
二、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业务、物资、验收、检验、结算、装卸、审计
等方面相关工作人员送礼金、 有价证券、 购物卡、 支付凭证和各类礼品等任何形
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