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电工、 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含
电梯)、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锅炉(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
作、制冷、危险物品作业等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及
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职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与生产技术部负责实施, 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对特殊作业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1、安全环保部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发放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并执
行。机、电、仪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的机具档案、台帐。人力
资源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台帐。
2、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联系特种作
业人员专业学习、培训、考核、取证及复查等工作。
3、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
业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要求:
(1)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