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
区域的民众健康,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第二章环境保护控制管理职责
第三条编制依据:
GB/1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GB/1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第四条 工程安委会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 建设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部门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 @ 中产生的污染
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施工单位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门, 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 用实施控制和管
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控制管理要求
第七条 施工准备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