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合
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
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为保持泸
溪县的环境污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
和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使环境污染事故
应急处置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建立与环境污染事故应
急处置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有
效地实施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
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快速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通过局应急指挥系统,整合
现有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资源。以机制优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