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一、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地防火管理, 确保本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实行“预防为主,
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
订如下:
〈1〉 建筑工地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的
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2〉 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
责。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或承包队长,负责人应根据建筑工地大
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3〉 建筑工地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
章制度。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4〉 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
清理和处理。
〈5〉 建筑工地临时动火,必须符合动火的要求规范,填写动火审批表,并经
有关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