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项目部要求各施工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把质量、 安全、文明施
工做的更好,能够迎接各级领导的检查, 给八局创造良好的烟威市场,
给施工队带来更大的效益。经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现场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1、施工中必须按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方案执行
不得随意改变图纸设计内容。
2、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需达到一定强度后方能上人进行其
他作业。如果检查发现在新浇筑的混凝土面层上存有脚印等现象, 我
项目部第一次通知整改,第二次给与每处罚款 500~1000元。
3、在新浇筑的混凝土未达到一定强度下,禁止木工往上堆放
钢管、木方,发现此类现象罚款 500元。
4、木工在搭设脚手架支撑系统时,严格执行我项目部技术交
底、方案内容。对不加扫地杆、 不设垫板,每发现一层罚款 500~1000
元。
5、混凝土浇筑时,模板加固不牢,造成涨模严重的,每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