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非抗震设计或 6~8 度抗震设计的民用建筑玻璃幕墙 (以下简称玻璃幕墙) 工
程的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2 施工准备
2. 1 材料
2. 1. 1 外观及质量要求
⑴、玻璃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同时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及
必要的检验报告。
⑵、玻璃幕墙材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零配件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
镀锌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腐措施,铝合金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处理或其他表面处理。
⑶、玻璃幕墙的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性材料或难燃烧性材料。
⑷、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橡胶条应有成
分分析报告和保质年限证书。
⑸、幕墙所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l02
—96)的有关规定。
2. 1. 2 铝合金及铝材材料
玻璃幕墙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