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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
定》(国务院令第 446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7
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安监总煤装 [2011]163 号)、《煤矿
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 》(安监总煤装 [2011]182 号)文件精神,加
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控制瓦斯超限,以实现瓦斯零超限为目标,
我矿对 2015年度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
做出如下安排部署。
一、指导思想
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
十六字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
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
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 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十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