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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气体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加强气瓶管理、保证生产正常用气,特此制定气瓶管
理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一、 气瓶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气体;
二、 气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处, 外界温度不超过 40℃,如超过 40℃应冲水
降温;
三、 所有气瓶防护圈、气瓶帽必须齐全;
四、 气瓶在使用时必须固定在气瓶架上;
五、 气瓶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一同存放;
六、 所领用气体以一天用气的数量为准, 不能多领,以便于其他车间周转;
七、 所用氮气和氩气退还时必须写明车间和负责人;
八、 所领气体用完后必须在 24小时以内退还所有空瓶, 以保证供应商正常
供货(氢气除外);
九、 所有空瓶退库时必须保证余压(最低保持 0. 5MPa);
十、 以上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营部全部瓶装气体;
以上规定,由计划调度部不定时抽查,如发现违犯上述各条者,追究其当
事人和直接管理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