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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招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章制度
甘招乡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
二、经常向县综治委、乡党委、政府、汇报综治工作情况。
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综治工作
情况。
四、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帮助村委会的综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推动
群防群治工作。
六、宣传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持续开展 “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五爱”、“四有”教育,加强对轻微犯罪人员和“五
种人”的帮教管理工作。
七、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发现危害社会治安的人和事,要及时采取制止
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八、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寄住人口的管理,加强对集市贸易市场和
公共复杂场所的管理。
九、依照规定建议或否定对辖区内的单位及个人奖励或处罚。
十、办理综治工作有关事宜。
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