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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建
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 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保障公路建设安全与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委相
关规章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肃省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管理是指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
护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与更新、评价与应
用、管理与发布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指从事公路建设市场活动的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从业人员指各从业单位从
事上述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信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