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1 总 则
1.1 为了提高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制定本标准。
1.2 甘肃省城镇地域环境及气候条件差异很大,各城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3 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绿化、美化、香化的原则,满足市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符合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要求, 充分体现设计意图, 不妨碍交通、 通信线路、 市政设施和房屋
建筑 .
1.4 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CJJ/T 82--99、《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主要卉产品等级》 GB/T 1824.7--2000
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1 道路绿地:城市